離婚案件被告答辯狀怎么寫
訴訟離婚是協議離婚之外的一種離婚方式,如果說要采取訴訟離婚的話,往往是夫妻之間無法達成離婚協議所以需要進行訴訟離婚。接下來由找法網小編為大家帶來離婚案件被告答辯狀怎么寫的詳細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離婚案件被告答辯狀怎么寫
寫作答辯狀的目的是回答、反駁對方訴狀的訴訟請求,以減免答辯人的責任。答辯狀的寫作目的與起訴狀、反訴狀、上訴狀、再審申請(訴)書的寫作目的是針鋒相對的。寫作時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答辯狀由首部、答辯理由、尾部和附項三部分組成。首部應寫明下列內容:①標題。標題寫明“民事答辯狀”②答辯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欄目,直接列寫答辯人的基本情況。③寫明答辯事由。答辯理由:答辯的理由是答辯狀的主體部分,寫法沒有統一的規定,一定要針對原告在訴狀中提出的事實和理由,或上訴人在上訴狀中提出的上訴請求和理由進行答辯,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實、證據和理由,以證明自己的理由和觀點是正確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尾部和附項寫明以下內容:①呈送的機關。寫為“此致”“×××人民法院”。②右下方寫明。答辯人×××(簽名或蓋章)并注明年月日。③附項。注明證物、書證的名稱和件數。
二、民事答辯狀的特點
民事答辯狀在兩種情況下提出:一是原告向第一審人民法院起訴后,被告就訴狀(起訴狀)提出答辯狀。二是案件經第一審人民法院審理終結后,一方當事人不服,提起上訴,被上訴人就上訴狀提出答辯狀。
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訴狀和上訴人的上訴狀以后,應當在規定的期間內將副本送達被告或被上訴人,被告或被上訴人應當在法定的期限內提出答辯狀。
三、離婚答辯階段是第幾階段
離婚答辯階段是法律程序的第二階段:
1、人民法院自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之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之內作出書面答辯。如果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書面答辯的,人民法院會照常審理案件并依法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之內不能作出答辯的,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依據事實作出是否延期的決定。
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離婚案件被告答辯狀怎么寫的相關內容,訴訟離婚的過程中,要按照訴訟離婚的相關要求來提供訴訟離婚所需要的材料。大家如果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歡迎上找法網在線法律咨詢平臺,在線律師會為大家進行專業的解答。